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始建于1912年(于2012年建校100周年),前身是陕西省女子中学,先后曾易名陕西省女子师范学校、陕甘宁边区女子中学、西安市东方红中学,这所历史悠久、负有盛名的省级重点高级中学,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宗旨,已成为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坚持“与时俱进,育人为本,科研兴教,质量兴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办学方向,构建高品位的德育文化,以“文明、博学、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引领学生格物致知、发掘潜力,综合提高科学认知能力、思维品质、心理素质。
【办学理念】
学校确立了“高质量,创特色,争一流”的办学目标,开始实施名师工程,一手抓师德教育,一手抓教学基本功训练;一手抓“传、帮、带”,一手抓“赛教、评优、搭建平台”;一手抓“百花齐放”,鼓励大批青年教师崭露头角“成名成家”,一手抓“锦上添花”,大力引进特级教师和教学能手,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水平。学校坚持“与时俱进,育人为本,科研兴教,质量兴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办学方向,构建高品位的德育文化,以“文明、博学、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引领学生格物致知、发掘潜力,综合提高科学认知能力、思维品质、心理素质。
【硬件设施】
学校占地47334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掩映,古朴典雅。现有5座教学楼、2座图书实验综合楼、2个标准化田径运动场。学校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Ⅰ类标准,各科实验室、多媒体教室、专用教室、专业部室齐备,校图书馆藏书及电子图书达到18万册,建成并实现了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数字化现代校园。校图书馆、阅览室全天开放,学生餐厅可容纳数百人同时就餐。高标准的设施和管理为培养现代人才提供了科学、现代、高雅、和谐的校园环境。
【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后宰门143号
【联系电话】
校办:87365843
初中学部:87378691
招生咨询:87433303
入学攻略
以下内容根据2018年官方政策整理,如有变动,最终请以2019年最新官方政策为准!
【招生范围】
对口小学:后宰门小学、育英小学
【西安市八十九中摸底登记通知】
各位家长: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按照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安排,我校定于2018年6月5日对本学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集中进行摸底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摸底登记时间:6月5日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6:00
2.地点:市89中学会议室
3.携带证件:
① 学生学籍档案、毕业生登记表
② 本人户口簿原件(交户口本首页和学生信息页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③2张1寸近期照片
西安市第八十九中学学区划分范围:北大街以东, 尚德路以西, 顺城北巷以南, 西五路以北, 西五路南62号以西,82号以东;皇城东路6-15、27号
备注: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由区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学区划分并结合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请各位家长按时到校办理摸底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公办学校新生入学】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登记入学;凡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其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规定实施。
(1)新城区家庭户籍新生入学。
按照学区划分范围,由学区学校登记,区教育局审查、全部解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初中:持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由区县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学区划分并结合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2)新城区集体户子女入学。
新城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持集体户口卡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区教育局指定学校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进城务工人员界定: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新城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新城区居住证或在我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区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登记,结合适龄儿童、少年居住情况和区域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5)新落户人口子女与原户籍人口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学习与生活
【学费】
公办学校在初中段按西安市义务段学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