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对新落户人员子女入学规定是这样的:
>>公办学校
2018年8月31日(含)前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区县教育局应按以下规定在公办学校登记入学:
1.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属于家庭户籍,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免试就近”入学。
2.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属于集体户籍,由户籍所在地行政区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3.开发区新落户业主适龄子女,按区县教育局和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划定的学区登记入学。
4.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
2018年5月31日(含)民办学校初中报名截至日前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在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领取报名条,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报名后,可以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照上述规定在相应公办学校登记入学。
4、集体户入学办法
所需资料:各城区要求提供的资料稍有不同,以每个城区教育局具体通知为准。
例如雁塔区的要求是:
1、家庭购房无法落户者,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相关资等到对应对应登记点登记。
2、家庭未购房者(或家庭购房未交房者),实际居住地为雁塔区内的租借房,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到对应登记点登记;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
新城区的要求是:
新城区的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持集体户口卡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区教育局指定学校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安排:属于xx区范围内集体户籍,在xx区下设的咨询登记点进行登记,由xx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于开发区范围内集体户籍,在开发区下设的咨询登记点进行登记,由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关于登记地点届时每个区都会公布】
5、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①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②入学方式:由进城务工人员持“四证”先到居住地周边学校或区教育局指定登记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周边学校学位已满而无法容纳者,由区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全区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