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180号),我区已于7月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统一招生工作,现将启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具体指引如下:
一、招生受理对象及条件
1.小一: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2.初一: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目前在罗湖就读小学六年级及证件齐全的学生优先安排。
3.申请材料准备(参照罗湖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指南执行):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社会保障卡、住房材料。
二、学位申请时间及安排
1.网上申请(小一/初一:7月6日9:00-7月13日24:00)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在网上申请系统选择相应的民办学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家长登录“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www.luohuedu.net/)-左上角“公众服务”栏目菜单点击 “学位申请”,进入“深圳市罗湖区基础教育科”页面,点击“民办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民办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按指引进入“罗湖民办小一/初一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申请。
2.就读条件审核(小一/初一:7月14日-7月20日)
新生就读条件应用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自主招生阶段条件审核将适度放宽。
3.公布录取名单(小一/初一:7月27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陆网上申请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4.新生注册(小一/初一:8月27日前)
各民办学校(小一/初一:8月27日前)接受新生注册。 家长按照民办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儿童、少年,视为放弃学位。
三、录取原则
优先录取招生系统符合条件的学生,录取完还有空余学位的可以录取材料不完善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招收非罗湖居住学生。
重要提示
1. 罗湖区学位紧缺,本次民办学校招生学位数量有限,将对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录满为止,报名不一定能录取,未被录取的不再另行协调学位,请家长理性对待并做好其他就学准备。
2. 在该时间段内申请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申请。
3. 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4. 小一/初一:7月13日24:00为网上预申请结束时间,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不予补申请,可到有关民办学校咨询招生情况。
5. 已在4月份进行公民办统一招生网上报名且被录取的学生无须再报名,未被录取的可以重新申请民办学位。
6.此指引办法仅适用于2018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2019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