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理时间
2018年6月29日上午10:00
——7月5日下午17:00
二、 受理对象
1. 原则上只受理深户的生源;
2. 学区范围内居住的生源;
3.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受理转学插班。
三、受理学校
1.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2.新校因工程进度等因素,今年龙华区第二实验学校接受2-5年级插班申请,其他新校不接受插班申请。
四、 受理程序
1.网上报名(2018年6月29日上午10:00-7月5日下午17:00)。家长通过“龙华区基础教育”网站(http://lhxqjy.sz.edu.cn/)—“家长服务通道”—“公办转学插班”中进行申请,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的图片。学校学区范围参照龙华区2018年秋季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
2.学校初审(7月10日前)。公办学校对插班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初审材料,只需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至公办转学插班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3.信息比对(7月20日前)。全市“织网工程”对申请信息进行比对。
4.材料复核(7月25日前)。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公办转学插班”系统中查询最终复核结果。
5.教育局审批(8月20日前)。公办学校上报教育局审批录取名单。
6.公布名单(8月27日前)。公布录取名单或公办转学插班查询录取结果。
7.注册。家长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儿童、少年,将取消该校学位。
五、 所需材料
按《关于做好龙华区2018-201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供,深户学生提供三方户口本(父、母、学生)、出生证、房产材料、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信息卡或就读证明(无全国学籍),市内转学的还需提供深圳市学籍号。
六、 录取原则
以“先类别后积分”为原则依次录取至空余学位录满止。
七、 重要提示
1.家长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资料,上传资料要真实、清晰、齐全。提交插班申请不一定能被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不再协调学位。
2.龙华区多年来公办学位紧缺,请家长理性对待插班申请,提前做好其他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