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印《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南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2015年起,南山区施行学区房学位锁定制度,家长可在后台回复“锁定”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
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在锁定期间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2)未入伙的住房:
持有《购房合同》但要2018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不接受申请。
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办理,但不保证就近入读。
(3)已入伙的住房:
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4)购房户是指父母产权在51%(含)以上,父母产权在51%(不含)以下的可按购房类申请,但分值较低。
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已办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上的日期无效。
(5)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
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
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6)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
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家庭的报名申请。
(7)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
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
(8)租赁合同
非深户儿童2018年申请学位的,须提供2017年8月31日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8月31日。
深户孩子不需要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是租房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
(9)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
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
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10)申请人为深户租房户的,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确实没有购房的(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3.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明
(1)深圳户籍学生,父母须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具体请咨询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2)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均须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不再核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
(3)计生信息核验结果为4类,分别为: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
4.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社会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
社保咨询电话96888。
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社会保障卡》,也可申请学位,按照单方社保给分。
5.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学生是非深圳户籍,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须提供入读公办学校条件证件外,至少还要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
①《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②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
③由南山区经促局、科创局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