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教育局就2018年暑假安排发出通知,特别对规范办学行为、做好安全防范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提出,规范补课行为。在坚持自愿原则下,可根据教学需要,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对高三毕业班学生进行适当补习,但补习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不得收取补课费。严禁中小学组织、要求、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或培训。
严禁学校为校外机构有偿补课、考(测)试提供场地、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中小学和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承办、协办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严禁组织义务段中小学生报名参加未经政府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与义务段入学、转学、插班挂钩的竞赛活动。
据悉,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都将印发告家长书,对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和假期家庭教育提出明确指导意见,提醒每位家长务必承担起暑期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做好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成都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防汛减灾工作,保障各项防汛物资、经费、队伍到位,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并建立台账。加强校车管理,暑假期间所有校车一律封存,停止使用。
此外,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家长以感恩名义赠送的任何钱物、有价证券,或通过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等手段收受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