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2018年暑假前后义务教育阶段转学(转入)工作安排
一、办理流程及时间
1、学生申请时间:
小学五年级:7月9日
小学三、四年级:7月10日
小学一、二年级:7月11日
初中一年级、二年级:7月9日至10日
每天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以上年级指本学期学生所在年级。
2、复审:暑假期间。
3、学校通知分配结果:暑假开学后第一周内。
二、申请材料
1、市区内转入的学生
全家户口本、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原就读学校由云平台中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北京市中小学转学联系表》。
2、跨省转入的本市户籍学生
全家户口本,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原就读学校及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其已具备全国学籍系统中在学学籍证明的材料。
3、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读证明》及其审核时所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www.XSC.cn原就读学校及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其已具备全国学籍系统中在学学籍证明的材料。
三、办理办法
《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可登录“丰台教育委员会”网站,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板块,点击“教委文件”查询。
四、补充说明
1、学生按接收学校要求到校报到。学生按时报到后,学校办理电子学籍流转工作。
2、暑假开学后,不再受理转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