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6月25日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于6月25日到指定地点登记,待我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位确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法定监护人)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玄武区:6月30日
符合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父母(法定监护人)持以上材料,于6月30日到指定报名点报名登记,待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至公办小学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法定监护人)在为其随迁子女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秦淮区:6月29日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于6月29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区内有空余学额的指定报名点学校申请报名接受义务教育。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法定监护人)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建邺区:8月2——3日
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以上材料,待建邺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于8月2、3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8月10日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就读,完成学位派定。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www.Xsc.cn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根据宁教规划[2015] 28号文件,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该生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宁入学。
栖霞区:7月1日
7月1日,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审核登记。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对于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拒绝该生入学,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本区入学。
雨花台区:7月2——4日
7月2日至7月4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相关报名点报名登记。
报名所需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在宁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实际居住满一年的(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提出就学申请,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这个大家应该都有)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
③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个人缴纳南京市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且无补缴、无中断;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正常经营、无中断;(满足其一即可)
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
⑤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