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市区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入学政策顺利施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健康发展,现就2018年市区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安排
经拟在市区招收小学毕业生的民办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研究同意,纳入到2018年市区小升初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有安阳正一中学、安阳市昼锦中学、安阳市飞翔学校、汤阴县五一中学、安阳县北大新世纪附属实验学校安阳分校等五所学校。安阳正一中学计划招生300人、安阳市昼锦中学计划招生1260人(含高新区和龙安区两个校区)、安阳市飞翔学校计划招生300人、汤阴县五一中学面向市区计划招生500人、安阳县北大新世纪附属实验学校安阳分校面向市区计划招生200人。
二、报名资格及程序
凡市区电脑派位范围内小学毕业生或符合返市生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市区小升初招生。小学毕业生及家长根据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到第一志愿民办学校报名,并提供有关报名材料。报名学生资格审验合格后由第一志愿学校,使用统一的报名平台完成学生报名工作。
三、招生程序及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每名小学毕业生可填报三所民办学校(三个志愿),电脑派位按照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进行。第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派位一次录满招生计划。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学校招生计划剩余名额的电脑派位,如果所报第二志愿学校的第一志愿学生已录满招生计划,将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电脑派位;未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三志愿学校招生计划剩余名额的电脑派位,如果所报第三志愿学校的第二志愿学生已录满招生计划,将不再参加第三志愿学校的电脑派位。电脑派位未满的学校(低于招生计划的80%),经申请,市教育局同意,在市区公办学校电脑派位结束后,由学校再组织一次招生,仍采用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不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完成。如果有两所以上学校,仍按照第一次电脑派位方式进行。经两次电脑派位仍未完成当年招生计划,不再组织招生。
民办学校第一次电脑派位结束后,各民办学校组织对已录取的学生进行确认,继续参加市区公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的学生,将不再保留第一次电脑派位民办学校录取入学资格。
四、招生工作安排及宣传
各民办学校应按照审批机关核定或备案的规模,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当年招生计划,并制定招生方案及简章。各民办学校要在开展招生宣传前7个工作日将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经审核备案后,方可宣传并实施。招生工作方案应包括招生规模、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录取时间等。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地址、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并通过学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五、时间安排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2018年5月25日以后开展。第一次电脑派位报名时间为6月19-20日,电脑派位时间为6月23日,6月28日上报录取名单。如果进行第二次电脑派位,报名工作于8月10日进行,8月13日进行电脑派位,8月16日上报录取名单。
六、工作要求
市区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要按照设定的程序、要求、时间等进行。招生前民办学校不得对学生或家长作任何形式的不实承诺,不预收学费、定金,不提前办理录取手续。各民办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务必做到“人籍一致”,杜绝存在有人无籍现象,出现一起查处一起,相关学校将被取消当年度的所有评先资格。
民办学校通过市教育局统一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第一次电脑派位学生享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资格,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市区普通中学招生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教基〔2010〕228号)要求,享受分配生待遇;第二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享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资格,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教育部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认真组织,规范程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在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与程序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