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中行乐词》是唐代大诗人李白的组诗作品,史载原有十首,传世仅八首。这组诗是李白的“遵命”之作,写的是宫中行乐。诗人抓住罗绮、宝髻、翡翠、鸳鸯、玉楼、金殿、宫花、绿树、宫莺、檐燕等一系列意象,写尽了种种豪华绮艳,曼丽风神,隐含着诗人对行乐者的讽谏,反映了诗人忧世济时的胸怀。全诗言浅而意深,意微而词显,显示了诗人高超的写作技巧。
宫中行乐词八首·其一
宫中行乐词八首·其二
宫中行乐词八首·其三
宫中行乐词八首·其四
宫中行乐词八首·其五
宫中行乐词八首·其六
宫中行乐词八首·其七
宫中行乐词八首·其八
这组诗为唐天宝二年(743年)春李白在长安供奉翰林时奉诏为唐玄宗所作,大约与《清平调词三首》作于同期。关于这组诗,孟棨的《本事诗》中记载了相关的故事,说唐明皇因宫人行乐,特召李白,“命为宫中行乐五言律诗十首”,以“夸耀于后”。李白因作这组诗。这种说法有个佐证,便是敦煌残卷《唐诗选》选录了这组诗的前三首,题作《宫中三章》,下署作者为”皇帝侍文李白“。《文苑英华》录这组诗二首,题作《醉中侍宴应制》。